天津融资公司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案例
来源:债权公告登报平台发布时间:2022-02-21点击量:
天津融资公司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案例
债权转让公告
经协商,XXX(债权人)将其合法拥有的对XX(债务人)的债权(借款合同编号:C-JN-XXX号及项下全部主从债权转让给XX(天津)融资租赁有限公司(受让人),并于2022年1月10日签订了《债权转让合同》。自转让之日起,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、利息、罚息、实现债权的费用,以及抵押权等在内的全部债权,有权要求各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,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,相关债务人应在3日内向新的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,否则债权受让人将根据合同约定,采取自我救济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利益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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